第一、二和专科学校(专业)的录取方法有哪些?
第一批录取的学校继续试行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。即:在第一批录取控
制分数线上,调阅考生档案数、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,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;各地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实行必要的监督。第二批录取的学校实行“根据志愿,按比例投档”的录取办法。即:在政治思想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、统考成绩达到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,根据志愿,从高分到低分,按学校计划招生数的120%提供档案,由学校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。专科和中专层次的学校或专业,在总分达到规定的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,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,按略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面考核,择优录取。